来源:茶陵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2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2024年3月10日,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茶陵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文件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传统文化的特色优势,不断提升中医药综合实力,推进全县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根据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科室为骨干,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功能,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中医药需求,切实提高我县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2024年底前,通过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评审;2025年底前,通过国家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
三、工作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在中医药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茶陵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制定全县中医药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议事日程,建立县级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中医药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二是促进中医药工作持续发展。要求在中医服务体系、人才培养引进、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中医发展规划、信息化建设、中药制剂发展、中医药种植、医保政策支持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及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三是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强化县中医医院龙头作用,加大对县中医医院的扶持力度,规范科室设置,补齐短板弱项,改善就医环境,推进县中医医院各种形式医共体建设。强化二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补充作用,标准化建设中医药科室,提升其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等设施设备配置。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枢纽作用,规范设置中医科、中医馆、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强化村卫生室(服务站)网底作用,所有村卫生室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其中10%的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四是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引进,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积极引进中医药类别高精尖人才,充实中医药人才队伍。提升全县中医药人员素质,持续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师承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医务人员中医药技术水平。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60%以上;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所有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五是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县级医院省、市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完善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医技科室服务功能,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拓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范围,推进中医专科发展。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建立师资队伍,积极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大力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注重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落实。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将中医药纳入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全程参与传染病预防、诊治、康复工作。
四、实施步骤。分启动实施、具体落实、巩固提升阶段、迎审冲刺、整改巩固5个阶段,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评审工作。
五、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是对照标准,抓好落实;三是上下联动,注重实效;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