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1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背景与意义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居民自建房作为城乡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数量不断增加,但同时也暴露出诸多安全问题和风貌管控难题。2022年以来,多起自建房倒塌事故,如湖南省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暴露了自建房在结构安全、违规建设改造、安全监管等方面的严重不足。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乡环境风貌,各级政府纷纷出台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与风貌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与风貌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包括: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形成覆盖自建房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体系。
2.提升房屋安全水平:严格房屋建设标准,加强质量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3.优化城乡风貌:强化规划设计和风貌引导,提升自建房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和美观性。
4.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巡查、检测、整治机制,确保自建房安全管理和风貌管控工作的持续有效推进。
三、重点任务
1.加强规划管控,落实要素保障
规划选址:明确自建房选址必须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要求,合理避让泥石流、山洪、滑坡、地震断裂带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域。
要素保障:确保自建房建设过程中所需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供给。
2.强化风貌管控,彰显地域特色
设计引导:鼓励自建房带设计建房,在房屋新建、翻建、改建和扩建前,须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
风貌引导:结合我县各乡镇、街道当地自然风貌、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因素,制定统一的建筑风格和设计标准,确保自建房与周边环境机协调。
3.严格过程管控,提高建设质量
建设程序:明确自建房建设必须遵循的法定程序和审批流程,确保建设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施工管理: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合格,施工操作规范,安全生产措施到位。
竣工验收:建立严格的竣工验收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标准和风貌要求的自建房不予验收通过。
4.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建管水平
全过程监管:建立自建房设计、审批、施工、验收、使用等全过程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管责任。
常态化监测;定期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和风貌整治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技术创新与应用:推广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如BIM技术、智能监测系统等,提高自建房安全管理和风貌管控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1.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职能部门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的茶陵县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与风貌管控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估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加强政策支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为自建房安全管理和风貌管控提供法律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和风貌提升项目。
3.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自建房安全管理和风貌管控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风貌保护意识。
4.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自建房安全管理和风貌管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培调和考核工作,确保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和业性。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与风貌管控工作实施方案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乡环境风貌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和要求,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执行和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和风貌管控工作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