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1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作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基层工作者,每天直面居民自建房的受理、监管、服务等具体事务,这份《方案》为我们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手册”,让基层工作明白了“干什么、怎么干、靠什么干”
(一)搞清楚“谁来干”:《方案》给基层划清了“责任田”。
《方案》明确乡镇(街道)要成立由乡镇长(主任)任组长的协调小组,且由同一名副职领导分管自建房相关的用地、规划、安全等工作,这从根本上避免了“多头管、管不清”的问题。基层的具体分工很明确:
乡镇政务大厅设“自建房综合性服务窗口”,要在这里落实“联审联批”,居民申请建房不用再跑多个部门,一个窗口统筹对接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大大减少了群众跑腿次数,也让服务更集中、高效。
村(居)委会要明确一名“两委”干部具体负责,这意味着村里的自建房从选址、施工到验收,都有专人跟踪,避免了“没人管、管不严”的情况。比如村民想建房,村里的负责干部可以第一时间指导他看设计图集、联系培训过的工匠,从源头降低风险。
(二)弄明白“干什么”:工作职责给基层列好了“任务清单”。
基层的核心任务是落实“属地责任”,具体来说有三个重点:
1.日常监管要“全”:既要管安全,也要管风貌。比如巡查时发现有人未批先建、加层违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看到房屋外观与村里的风貌规划不符(比如乱用色彩、乱搭附属房),要主动提醒整改。
2.审批服务要“细”:县城规划区外的自建房规划、用地审批由乡镇负责,咱们要严格按流程审核材料(比如宅基地权属证明、设计图纸),并实地查验是否符合规划、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风险。对需要上级审批的(比如城区内的规划许可),要做好材料初审和代办,让群众少跑路。
3.宣传引导要“实”:通过村民群、村广播、宣传栏等,把 “三层及以上要办施工许可”“必须用培训过的工匠”“选用统一设计图集”等要求讲清楚。比如遇到想建三层的村民,要提前告知他必须办施工许可,否则不能放线施工,避免后续违规。
(三)关键“怎么干”:工作原则和保障措施给基层搭好了“脚手架”。
1.按流程走,不踩红线:审批权限分清楚。城区内的联审要加“住建局意见”,城区外的由乡镇审批,不能越权,也不能推诿;操作指南要吃透。各部门会制定流程指南,咱们要按指南办,比如“六到场”(选址、放线、奠基、主体施工、竣工等节点必须到场检查),少一个环节都可能出问题;
信息平台要用好。必须把建房信息实时录入《湖南省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平台》,做到“一张网监管”,避免纸质材料丢失、信息滞后。
2.有支撑,不慌手脚:技术有保障。县里有参建企业名录库(测绘、设计、施工等),还有培训合格的工匠,村民建房时咱们可以推荐,不用担心找不到靠谱的技术人员。乡镇还能通过购买服务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经费有兜底。县里有专项资金,既保障咱们的工作经费(比如买巡查工具、搞宣传),还能对规范建房的村民和先进单位奖补,我们可以用“奖补”引导村民主动合规建房;部门能联动。遇到复杂问题(比如有人违法占林地建房),可以通过“会商制度”找林业部门;涉及消防隐患,直接对接消防救援大队,不用自己“单打独斗”。
(四)底线不能破:纪律和问责给基层划好了“高压线”。
《方案》明确,除了测绘、施工等有偿服务,不能向村民收任何费用,这是红线,绝不能碰,所以日常工作必须细致扎实,不能马虎。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茶陵县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与风貌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